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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七个强化” 建立健全办案质量长效管理机制
 

稿件来源:本院                  时间:2008-7-16                   阅读:
 
作者 周文
    一年多来,汉阳区院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起“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的观念,注重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统一,坚持“七个强化”,建立健全办案质量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7年至今年6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1件43人,均为大要案;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788人,起诉999 人,没有无罪判决案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的13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均被市院采纳。主要做法是:
    ──强化流程管理。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特点,针对各个办案环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标准,规范该环节的办案程序。去年年底,该院利用ISO质量管理认证资格复评和高检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检查验收的契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检察院的最新规定,重新编写了全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并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认真总结、分析、研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工作操作规程,强化了流程管理。
    ──强化质量控制。坚持运用《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系统》将立案侦查、批准或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执法关键环节均纳入网上即时监督范围,每个环节都要接受下个环节的评定。出现“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系统就会拒绝接收案件。当办案期限剩下5天时,系统就会自动亮黄灯“预警”。如果办案超期,系统更会亮红灯“训诫”。部门负责人、检务督察人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可以依据权限随时在网上掌握案件所处状态,提高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同时,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分析和评估,发现案件质量或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2007年至今,我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共对1533 件案件进行了督察,对发现一般质量问题的案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办案人员予以整改。
    ──强化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年度执法质量检查。一是部门自查。办案部门对所办案件统一清理、整理台帐,逐一登记列表。先由承办人对所办案件从实体、程序、文书规范和执行廉政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再由部门自查小组逐案审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二是专班排查。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班实行分类包案检查,对列入检查范围的案件进行逐案排查,重点检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廉政纪律是否执行到位。三是开门评查。去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参与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共对26件重点案件进行了阅卷检查,并逐案点评。四是走访调查。由院领导带队走访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看守所、汉阳监狱、琴断口监狱等单位,调查了解干警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针对执法检查中找出的案件质量问题,我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专题听取院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的汇报和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说明,逐案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责任到人,兑现奖惩,同时举一反三,强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强化“以案析理”。深入开展年度“以案析理”活动,该院以执法办案部门会议、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院交流大会三级会议的形式,针对执法中的瑕疵案件和典型经验,动员各执法部门和全院干警查找、梳理正反典型案件,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总结反思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经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各执法部门开展了执法自查和“反思活动”,反贪局、反渎局还开展了“一案一析”活动。同时,加强对新修改、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和运用,特别是积极适应修改后《律师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分析,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实践中的适用研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分析问题、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开展“以案析理”,干警们进一步增强了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提高办案质量的意识。
    ──强化廉政监督。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检察工作全局之中,每年年初召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会议,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对新提拔任职和调整岗位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走访发案单位等方式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坚持实施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等“一案三卡”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建立执法档案,记载执法情况,与干警考核相挂钩,促进廉洁执法。
    ──强化内部制约。进一步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在认真执行和落实内部监督制约各项规定的同时,着力推行了侦查、逮捕、起诉工作相衔接工作机制,把内部制约工作前移,在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新建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安全实用的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特审室,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依靠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在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固定证据、依法保障人权、确保办案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外部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依法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机制,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定期听取社会各界对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区人大常委会选任的15名人民监督员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参与案件听证、信访接待、参与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旁听庭审等形式,对执法活动实行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责编:胡盛红                                          编审:张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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