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高向东

近日,由检察日报社、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组织的“私营部门犯罪预防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在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召开。汉阳区检察院作为湖北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副检察长陈重喜就汉阳区检察院开展“服务民营经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了经验。其具体作法:一是邀请统战部门、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进行理论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提供了理论支撑。《长江日报》以 “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题整版刊登了理论研讨的情况。二是联合区委统战部门,形成了《服务非公经济实施意见》,为预防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促进民营企业良性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三是推广“学习型组织”理论,与民营企业开展学习型组织共建,引导民营企业脱离家族式管理模式,推进他们向现代企业过渡。四是针对民营企业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和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制度和防范措施,还结合办理的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精心选取其中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个案,以案例分析、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五是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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